出发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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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出发乘机相关注意事项

来源:梧州西江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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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段

  • 定座: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可根据有关规定向航空公司售票处或其销售代理人预订座位。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应在承运人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票。如未在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不定期客票须定妥座位后才能使用。
  • 购票:中国旅客购票,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购票单;外国旅客、华侨、港、澳、台胞购票,须提供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购票单:旅客持有定妥座位的联程或来回程客票,如在该联程或回程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须在联程或回程航班飞机离站前两天中午12时以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否则,原定座位不予保留。如旅客到达联程或回程地点的时间离航班飞机离站时间不超过72小时,则不需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
  • 客票:客票为记名式,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涂改,否则客票无效,票款不退。国际和国内联程客票,其国内联程段的乘机联可在国内联程航段使用,不需换开成国内客票;旅客在我国境外购买的用国际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空运输客票,应换开成我国国内客票后才能使用。定期客票只适用于客票上列明的乘机日期和航班。客票有效期:国内运输客票的有效期为一年。定期客票自旅客开始旅行之日起计算,不定期客票自填开客票之次日零时起算。
  • 儿童票:已满两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成人全票价的50%购票。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成人全票价的10%购票,不单独占一座位。每一成人旅客只能有一个婴儿享受这种票价。客票价:客票价系指旅客由出发地点机场至达到地点机场的航空运输票价,不包括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费用。
  • 退票:根据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退票。
  • 办理乘机手续:旅客必须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等乘机手续。一般为航班离站前45分钟停止办理值机手续(各机场实施情况不一,仅作为参考),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特别提醒您,为保证登机顺利请提前9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 误机:误机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旅客的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旅客如发生误机,应到乘机机场或原购票地点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手续。 (二)旅客误机后,如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承运人应积极予以安排,不收误机费。(具体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三)旅客误机后,如要求退票,承运人收取规定的误机费。
  • 健康:患有重病的旅客购票,须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并事先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可购票乘机。
  • 随身携带物品: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具体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 免费行李额: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同行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可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具体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 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旅客不得在交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利器和凶器。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加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不准在交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旅客不得在交运的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 行李赔偿: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国内航班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国际(或台、港、澳航线)航班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行李声明价值: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时,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价值中超过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声明价值最高额为人民币8000元。(具体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 安全检查:在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含交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 航班延误时承运人的责任: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膳宿服务。
  • 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旅客遗失电子客票行程单,应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挂失,并需提供足够的证明,在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已被冒退,承运人不负责。
  • 旅客保险:旅客可以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
  • 宠物运输:根据民航有关规定,旅客可以带宠物随机出行。宠物是指家庭驯养的小狗、猫、鸟及其他供人欣赏或玩耍的温顺动物。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者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各类大型犬类或凶猛犬种、蜥蜴、蛇等,均不属于小动物范围,不能作为行李运输,只能作为货物运输。 旅客必须在订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县级以上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提前到达机场办理宠物随机托运手续。宠物要用旅客自身携带的容器装好,必须装在适合其特性的坚固的金属或者木质容器内,并在包装容器外附加布或麻布类纤维绳网套(网格孔径大小应以动物头部钻不过去为准),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损伤旅客、行李或货物,并能保证宠物排泄物不外漏,以保持货运舱内的卫生清洁。宠物及容器和食物按逾重行李交付托运费。
  • 锂电池运输规定:个人自用的内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如:手表、计算机、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及备用电池,请作为手提行李携带。 锂含量或额定能量限制: 1)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应超过2g; 2)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3)经航空公司运营人批准的100Wh-160Wh的大型锂离子 电池,只能携带两块; 4)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应单个做好保护及绝缘处理,以防短路;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放入保护袋中;带电池设备应有防止设备意外启动的措施。

国际段

  • 定座:旅客乘国际航班,可根据有关规定向航空公司售票处或其代理人预订,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应按航空公司规定的出票时限办理购票手续。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包括联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利用时,应尽早向所定座位的航空公司售票处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座位再证实:已定妥续程或回程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如在上机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应最迟在班机起飞前72小时对所定座位予以再证实,否则所定座位将自行取消。如在续程或回 程地点停留时间在72 小时以内,无需办理座位再证实。
  • 客票:客票(包括行李票)是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运输契约,也是旅客乘机交运行李的凭证,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客票不得转让或涂改,经转让或涂改的客票无效。客票有效期:全价客票,特种票价的客票和有折扣的普通票价客票的有效期,按该票价的有关规定计算。
  • 儿童票:儿童票的年龄限制和付费标准按航空公司不同有所区别,具体参考各航空公司规定。
  • 退票:由于承运人及旅客本人原因,旅客未能按客票列明的航程旅行,旅客申请退票,可按规定办理退票。退票只限在原购票地点或经航空公司同意的地点办理。
  • 计重免费行李额:在国际地区航线上,按旅客票价等级,每一全价票或折扣票旅客免费交运的行李额为:头等舱票价客票40公斤,公务票价客票30公斤,经济客票20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 计件免费行李额:计件免费行李额适用于中美、中加国际航线上的行李运输。按旅客所购票票价等级,对每一全价票或折扣票的旅客交运的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和公务票价,免费交运行李件数为两件,每件最大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62英寸(158厘米)。经济和旅游折扣票价,免费交运的行李件数为两件,每件最大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62英寸(158厘米),但两件之和不得超过107英寸(273厘米),每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23 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但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45英寸(115厘米)。另外还可免费交运全折叠式或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一辆。超过规定的件数及超过规定的最大体积的行李,应交付逾重行李费。
  • 随身携带物品:除计重免费交运的行李额外,每一持有全价或折扣票价客票的旅客,还可免费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个,大衣或雨衣一件或旅行用毛毯一条,手杖一根或伞一把,在飞行途中用的少量读物,小型照相机一架,小型望远镜一具,婴儿食物(限旅途中食用),婴儿摇篮(限一个),供病人行动的可折叠的轮坐椅或一副拐杖或撑架或假肢。(具体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 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旅客的交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不得夹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旅客不得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过境的物品及其他限制运输的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或随身携带利器和凶器。交运行李内不得装有货币、珠宝、金银制品、票证、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 旅行证件:国际旅客在办理乘机及出境手续前,应办妥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等一切手续。旅客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应随身携带,不得放在交运行李中运输。由于旅客旅行证件不完备而受到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但对于由此使承运人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旅客应当负责赔偿。
  • 货物托运:托运国际货物,应先交海关检验,货物应附有一切必要证明,并应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入境、出境和过境国家的有关规定。
  • 锂电池运输规定:个人自用的内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如:手表、计算机、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及备用电池,请作为手提行李携带。 锂含量或额定能量限制: 1)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应超过2g; 2)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3)经航空公司运营人批准的100Wh-160Wh的大型锂离子 电池,只能携带两块; 4)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应单个做好保护及绝缘处理,以防短路;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放入保护袋中;带电池设备应有防止设备意外启动的措施。
  • 禁运货物:禁止运载易燃、爆炸、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以保证运输安全,承运人对托运的货物须进行检查。 危险货物:国际航线上可载运危险货物,其品名、数量和包装等须按照承运人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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